八個關于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智能電能表實
2015-06-11
八個關于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
智能電能表實施嚴格監管的措施介紹。

(1)質量監督部門對智能電表生產廠家的生產設施、出廠檢定條件、人員技術狀況、有關技術文件和計量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審核其是否已獲取《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2)質量監督部門對供電部門的檢定、校驗工作進行授權,對檢定裝置進行檢定、比對、考核,對校表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發證。
(3)智能電表廠家進行表計生產時,供電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原材料進行監督管理。
(4)智能電表廠家批量生產的產品,經自檢合格后,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抽樣復檢和考核。
(5)智能電表從廠家配送到供電部門,由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供電公司分別進行入庫抽樣檢定。
(6)經入庫抽檢合格后的智能電表,由供電部門進行100%首檢,首檢合格的智能電表作為成品表入庫存放。
(7)成品智能電表在正式安裝前由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再次進行抽樣復檢。
(8)智能電表安裝到現場進入運行狀態后,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定期進行現場抽樣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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