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義烏上班的周女士想記者反映,她租的單身公寓電表她懷疑有貓膩,周女士她在這里住了兩年了,但是最近她卻發現房子的電表不對勁,租房的電費本來就比住房要貴一些,再做點手腳,每個月的電費就快趕上房租了。
2017年周女士來到義烏上班,那時候不需要支付房租費,讓她覺得還不錯,但是水電費自理,房東收水電費的時間也不是很固定,有時候每個月都來,但是有時候幾個月才來一次,費用也在200到500元不等,所以水電費她也沒有太注意。真正注意到電費由貓膩的是近期她大部分的時間都不在這邊,上個月周女士表示并沒有在這里住幾天,但是這個收房租的時候,周女士傻眼了,電費居然要260多元。
周女士表示上個月她結婚,所以基本上有一般的時間她都在老家,所以怎么可能產生這么多的電費呢,記者觀察了周女士的房子,發現里面的家用電器不多,只有一盞燈、一把電熱水壺、一個熱水器和一臺空調。空調她也沒有怎么開,她向房東提出疑問,但是房東表示她是按照真實數據抄的表,不可能有錯的,周女士也沒有和房東多去爭辯,因為她也沒有證據。
周女士當時問過一個電工,電工表示,他家的電器加起來一晚上耗電也就0.5-1.2千瓦時(度)左右,周女士出去上班將家里所有的電器都關閉,記下度數,回家再看發現電表還是在走,周女士覺得走電也不是很多,也就沒有當回事,但是周女士回家兩天,回來電表又走了10度左右,電表箱也有被打開的痕跡這樣周女士就不得不懷疑,電表確實存在貓膩了,她當即通過微信向房東詢問情況,對方卻沒有給出任何回復。
記者打電話給供電部門,供電部門表示出租房是房東自己改造的,裝修時為了節省成本請了私人裝修隊,施工人員在布線時因為施工不規范,導致電纜線發熱漏電也并非不可能,而這樣子造成的漏電直接通往地下,也是有可能的,不一定是電表的鍋,可以將電表送到質檢部門鑒定,看看電表是否存在誤差。而且出租房為了節約成本,有時候會買二手的電器,這些電器使用過久,耗電量非常的大。供電部門提醒廣大租客,租房也要注意用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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