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現在的電費真的貴到人們已經無力承擔了嗎,需要讓人們對電力系統這么的感興趣嗎?人們可以冒著被判重刑的風險來對電力改造一番嗎?
事情是這樣的,2009年3月,經查。原告人李某等2人與同案人李某等2人(均另案處理)共同商定,承包經營羅崗十一經濟社工業區變電房。2010年1月,經原告人與同案人共同商定,由原告人李某指使同案人“阿三”把變電房的電表電線拔掉,從中偷電獲利。經鑒定,原告人及同案人共偷電3554358.42千瓦時,偷逃電費2837872元人民幣,所涉贓款四人瓜分。
兩名“電耗子”仿造電表瘋狂偷電,去年7月20日~21日。偷電金額高達2837872元人民幣。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羅崗村第十一合作社竊電案”進行一審宣判,李某等2人分別被判盜竊罪分別獲刑13年和5年,罰款15萬元和5萬元。據了解,今年1~11月廣州供電局配合警方查獲竊電案例378例,追回電量750萬余度,合計900多萬元。
針對白云區某些城中村出現的經常停電的問題,廣州供電局與白云區經貿局、區公安局共同組成10個規范用電工作小組,集中全力在白云區開展了一場用電專項檢查工作。
當廣州白云供電局工作人員檢查到羅崗村時,7月20日。被該村“瘋狂”偷電行為震驚。此前工作人員就監測到該村公變超負荷運行嚴重,通過自動化數據系統計算出的用電量遠遠大于營銷系統記錄對該用戶收取的用電量。
供電局檢查人員發現該村經濟聯社的電表竟然被換成了一個仿造品。計量表的封印為舊式鉛封,公安人員的見證下。沒有封印編號,人為偽造的檢查人員說。
供電局檢查人員還發現,檢查中。該村向工廠輸電專用的專項變壓器也被偷偷換掉,導致供電局掌握的信息與實際嚴重不符。
供電局、區經貿局、羅崗村委會及羅崗十一經濟社到均禾街道辦事處協商解決方案,7月28日。直到晚上6時30分才協商一致。供電局本著“先保居民”原則,只對工業生產用電停電,保管員工的生活用電。
文章出自: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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